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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广州怎么用公积金交房租?

    2025-02-17

    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参考以下三种常见情形。请根据自身需求,自行滑动到对应部分查看详情:

    1、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

    2、无租赁合同或者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

    3、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


    广州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指南



    情况一: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


    1、申请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二)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
    (三)在租赁房屋实际居住(公积金中心在租赁合同期内核查后发现申请人并未在租赁房屋内实际居住的,取消提取资格)。

    2、申请时间
    申请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不含补缴)后且在租赁期内提出申请。

    3、办理方式及流程
    前台办理: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预约→持申请材料前往预约网点→银行经办网点受理→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4、申请材料
    •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1份,租赁用途需为“普通住宅”或“居住”并加盖“备案专用章”)
    • 房租发票(原件1份,若核定的可提取额度已提完的,需提供新的房租发票原件) 
    • 本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
    • 《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原件1份)
    • 承租人配偶申请提取时,另需提供承租人身份证件、结婚证(原件1份)
    • 多人承租同一套房屋,所有承租人提取总额不超过该房屋实际支付的租金。各承租人可同时到场约定提取比例确认各自提取额度;若无法同时到场的,提取人可携带各承租人签字确认的书面情况说明约定提取比例(需注明各自提取份额,如张三提取房租的50%,李四提取房租的30%等);若未同时到场且无法提供书面情况说明的,则按承租人数量平均划分提取额度。


    5、提取频次及额度
    提取频次:每3个月可以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月租金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40%,超出部分租金均不计入提取额度。提取额度不超过备案证明中租赁期限的起始月至申请提取当月的租金,且不超过实际已支付的租金。


    情况二:无租赁合同或者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


    1、申请条件
    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2、申请时间
    申请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不含补缴)后可以提出申请。

    3、办理方式及流程
    网上办理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提出申请→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前台办理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预约→持申请材料前往预约网点→银行经办网点受理→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4、申请材料
    本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
    《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原件1份)

    5、提取频次及额度
    提取频次:每3个月可以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2024年11月起为2000元/人/月。


    "注意事项"

    ①申请人在2015年1月1日前开户的,可提取额度从2015年1月1日起算,算至提取当月。
    ②申请人在2015年1月1日后开户的,可提取额度从首次汇缴月份起算,算至提取当月。
    ③在2015年1月1日之后,提取当月之前,申请人曾以其他部分提取条件申请过提取的,可提取额度从末次提取的次月起算,算至提取当月。
    ④在2015年1月1日之后,提取当月之前,申请人曾以销户提取条件申请过提取,之后又重新开户的,可提取额度从销户后首次汇缴的月份起算,算至提取当月。

    ⑤符合生育二孩及以上(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的家庭,缴存人月提取额度从2024年1月起且不早于出生年月上浮40%;若非大陆居民身份证的未成年子女另需提供显示其出生年月的身份证明材料。


    情况三: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条件
    (一)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二)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包括:缴存人与广州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租赁公租房;缴存人与单位签订租房合同,租住单位集体向广州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租赁公租房)。

    2、申请时间
    申请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不含补缴)且在租赁期内提出申请。

    3、办理方式及流程
    前台办理: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预约→持申请材料前往预约网点→银行经办网点受理→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4、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个人向住保办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
    • 租赁合同(原件1份)

    • 房租收据(原件1份,若原房租发票金额已提完的,需提供新的房租收据原件)

    • 本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

    • 《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原件1份)

    • 承租人配偶申请提取时,另需提供承租人身份证件、结婚证(原件1份)


    (二)申请人租住单位集体向住保办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
    • 租赁合同(原件1份,即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

    • 房租收据或发票(原件1份,若核定的可提取额度已提完的,需提供新的房租收据或发票原件)

    • 单位与广州市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集体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 本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

    • 《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原件1份)

    • 承租人配偶申请提取时,另需提供承租人身份证件、结婚证(原件1份)


    5、提取频次及额度
    提取频次:每3个月可以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提取额度不超过租赁合同起始月至申请提取当月的租金,且不超过实际已支付的租金。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州本地宝 |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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